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陕学位办[2013]28号)要求,学校决定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级和201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型)课程教学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培养方案和课程信息
1.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定位是否明确,课程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2.学术型研究生课程能否体现学科特色、前沿性、综合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能否体现专业特色、实践性、职业性。
3.“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课程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二)教学资料
1.课程教学大纲
大纲内容能否达到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是否能按照学校教学大纲格式要求编写和按照课程编码顺序装订成册。
2.教学任务及落实
每学期是否按照要求,将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执行情况说明及通过“系统”生成经任课教师签名的成绩单装订成册。
3.课件及参考资料
任课教师教案或多媒体课件、教材(讲义)或主要参考资料等是否完善。
4.试卷评阅及保管
试卷是否按照规定要求评阅和按要求统一保管,是否有试卷分析报告。试卷、研究报告等考核资料是否完备。
(三)教学管理
重点检查学院/部教学组织与实施机构设置和相应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管理及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完善,以及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四)教学改革
学院/部为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所开展的教改措施以及教师发表的研究生教改论文详细信息。
(五)教学效果
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教学大纲开展课堂教学,学生到课情况、课堂教学效果是否良好。
(六)教学总结
围绕提高教学质量,对本单位教学方式和教学改革的创新进行总结,并针对研究生课程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部自查。请各单位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进行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并于2013年11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经研究生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附电子版)。
2.学校检查。研究生院于2013年12月组织专家评估自查报告并进行抽查,重点总结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经验、问题及对策。
3.陕西省学位办专家组检查。陕西省学位办专家组将于2014年3月至5月对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请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做好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所提交报告和数据应真实可靠。
联系电话:86168201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