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0-2012届研究生教育督导已到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研究生教学督导换届之际,研究生院拟在全校范围内选聘研究生教学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人正直,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年富力强;
(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退休或在职教师。身体健康,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三)有三年以上研究生指导经验,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治学严谨,热心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熟悉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
二、工作职责
(一)对我校研究生教学和培养工作过程中的各个重要环节进行督查;
(二)对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现状进行调研和评价;
(三)对我校研究生教学活动和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帮助和指导我校研究生导师、教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及学生改进工作和学习方法;
(五)为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做好咨询服务,为领导决策的制定与实施做好参谋,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
三、推荐方式
推荐采取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各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为1名,各单位须征求被推荐者意见。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可个人自荐。
请各学院于2月26日前将推荐名单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13年2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