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适应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推动研究生创新体制建设,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启动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我校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依据本通知的规定,提出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本次只启动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和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随后启动)。
二、立项要求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求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针对当前我校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研究与改革,每项内容具体、资助项目的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课程建设项目要求
1. 课程应为学位课或专业主干课,涉及的学生收益面广,课程内容设计合理,重点突出,具有科学性、前沿性、系统性,有利于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素质。
2. 课程应由具有很高学术造诣的教授作为带头人,教学团队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
3. 课程教学大纲应以国内一流大学同类课程教学大纲为参照,能顺应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趋势和体现我校研究型大学的特点。
4. 课程教学方式多样灵活,能培养研究生追求科学真理和探求学术问题的兴趣,为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5. 探索校企联合进行研究生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有效方法,使得学生真正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成为社会所需之人才。
(三)其他要求
1.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每个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院推荐教改项目2-3项、课程建设项目1-2项,从严控制,宁缺毋滥。
申请者每年度申请参与教改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其中主持项目限1项。
2.每个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2年。项目资助额度为教改项目每项0.2-1.2万元,课程建设每项0.5-1.5万元。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申报工作于2011年10月下旬正式启动,受理日期截止到12月7日。请各学院于12月9日前将申请表格(见附件一、二)一式三份及报送研究生处。
2.申报程序:申请者填写申报表格,学院审核申报内容并推荐,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然后提交学校审批。
对审批通过的项目,学校以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
研究生处
2011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