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组制度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以导师组形式(导师为主,第二导师和协助导师组成导师组,人数一般2-5人)集体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需在研究生入学后1-1.5年内将导师组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文件同时规定:以导师或第二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或第二导师为第二作者的科研成果,在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认定时给予认定。没有备案的将不予认可。
请各学院告知所有导师,及时填写《陕西科技大学聘请导师指导小组成员申请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放假前交研究生处备案。
研究生处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