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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以导师组培养研究生的通知

2011-11-16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组制度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以导师组形式(导师为主,第二导师和协助导师组成导师组,人数一般2-5人)集体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需在研究生入学后1-1.5年内将导师组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文件同时规定:以导师或第二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或第二导师为第二作者的科研成果,在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认定时给予认定。没有备案的将不予认可。

请各学院告知所有导师,及时填写《陕西科技大学聘请导师指导小组成员申请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放假前交研究生处备案。

研究生处

2011年7月1日

附件【陕西科技大学聘请导师指导小组成员申请表.doc
    附件【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组制度的若干规定.doc

 陕西科技大学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名北京轻工业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轻工高等学校;1970年迁至陕西咸阳,改名为西北轻工业学院,是“西迁群体”之一;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陕西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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