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2008级研究生: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及培养费实施办法》,2008级研究生2009--2010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年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凡是在籍的2008级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上年度未受处分、申请前已交清上年度培养费者,均可申请。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部及纪委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工作人员任委员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以及各班班长任委员。
3、各参评班级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议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资料收集、汇总、公示和上报等基础性工作。
三、评定程序:
1、申请人填写《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表》,导师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及加分材料交至各班奖学金评议工作小组。
2、奖学金评议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审查结果及申报材料报学院研究生秘书和辅导员。
3、在学工部总体负责下,各学院根据学生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
4、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每个研究生的学习积分,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研究生部。
5、经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6、公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并报学工部和财务处。
四、时间要求:
10月22日—26日:学院上报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10月22日—27日:学生下载表格,导师签署意见;
10月27日—11月3日:学院评审;
11月4日:上报材料。
五、其它
1、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参评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并予以校纪处分。
3、请各学院按时上报评定材料,学生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4、奖学金评定以学院为单位按一级学科评定,一级学科不足10人并入本学院相近一级学科参评(由所在学院确定)。
陕西科技大学研究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