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全体2008级研究生: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我校200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开题报告的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妥善安排。
一、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间
学位论文开题以学院为单位举行报告会,统一进行开题,开题时间务必于今年11月23日前完成,请各学院确定具体开题时间并及时通知学生,以便学生早作准备。
二、学位论文开题申请
请2008级研究生于开题论证前两天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毕业与学位”,进入“开题报告申请”子菜单,进行开题报告申请工作。
开题报告申请经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研究生方可进行论文开题工作;开题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应及时录入开题结果,等待研究生秘书审核。
三、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组织与评审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组织,并按相应一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
学校将成立研究生开题报告检查指导小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校进行通报。对不符合要求的学院提出批评,并责令整改。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一般由5人组成,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成员中至少有3名硕士生导师。评审小组组长必须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担任。评审小组设秘书1人。开题报告人的导师应作为评审小组成员参加开题报告会。
四、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的认定
平均得分排名在本学院一级学科后一定比例者(一级学科少于10人并入本学院相近一级学科,各学院根据开题具体情况原则上按大于或等于5%掌握,比例高于5%者,说明理由和依据,并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部备案)或低于60分者,视为未通过。未通过者,经评审小组同意,硕士生应在一个月后两个月内、博士生应在两个月后重新进行开题,仍未通过者需向研究生部提出第三次开题申请,对第三次开题仍未通过者,导师和研究生所在学院可向研究生部提出终止对其培养的报告。
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于10月23日前将本学院开题的具体时间段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汇总后将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的调整,以便学校检查。
请各学院尽快通知各位导师、研究生做好开题准备。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6168201
研 究 生 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