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是保障研究生顺利开展论文研究的重要环节,开题工作应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附件1)执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对象
2021级研究生、其它年级延期开题报告的研究生。
二、时间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应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时间要求如下:
1.2022年5月1日前,各学院将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并在学院官网公示。
2.2022年7月5日前完成本次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并将系统中导出的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及开题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工作群文件中下载)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程序
1.学生应在开题报告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培养管理”,进入“开题报告申请”子菜单,申请开题。申请经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研究生方可开展论文开题工作。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应结合评审小组意见认真修改报告,并填写修改情况说明表。修改后的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在系统中上传、同时录入开题报告结果,等待研究生秘书审核。
2.研究生开题报告应制作PPT文件,口头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3.涉密学位论文应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经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认定并备案,否则在论文评审阶段不得作为涉密学位论文进行评审。研究生准备撰写的学位论文如有涉密内容,请及时填写《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申请表》(附件2)。
4.开题报告册装订顺序:《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表》(附件3)-《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修改情况说明表》(附件4)-《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5)/《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6)。研究生开题报告册由其所在学院保存。需要进行二次或三次开题的研究生,每次开题对应的开题报告册均应存档。
四、组织与评审
1.研究生首次开题报告应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须经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同意方可有效,不允许各课题组独立组织开题。
2.研究生二次开题报告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允许分小组开展,二次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中应至少有3名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研究生三次开题报告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3.为保证开题报告效果,每四小时开题人数博士生不超过5人、硕士生不超过10人。
4.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于开题报告前一周将本学院研究生(含博士)论文开题报告安排表及安排汇总表(附件7,若采用线上方式请注明考核平台、链接、密码等)报研究生院培养科,以便研究生院质量监控科及督导老师检查;学院审核通过的《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公告》(附件8)需于博士生开题前三天公布于各学院官网。
5.在论文开题报告前一周,研究生应将《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交开题报告评审小组老师审阅。
6.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除对开题报告质量把关外(可参考附件9),还应着重考查论文研究内容与学科内涵的相符度。
五、结果认定
1.研究生开题评审小组在评议研究生开题报告时,应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客观公正给出评分。平均得分排名在本学院一级学科后一定比例者(一级学科少于10人并入本学院相近一级学科,各学院根据开题具体情况原则上按大于或等于5%掌握,比例低于5%者,说明理由和依据,并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院备案)或低于60分者,视为未通过。未通过者,经评审小组同意,硕士生应在一个月后两个月内、博士生应在两个月后重新进行开题,仍未通过者需向研究生院提出第三次开题申请,对第三次开题仍未通过者,导师和研究生所在学院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终止对其培养的报告。
2.开题报告通过后,一般不得擅自变更学位论文选题。因特殊情况确定需要更改研究方向的,须在首次开题后半年内经个人申请、导师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另做开题报告;若论文题目、研究内容及技术方案等仅作少量更改,需同样履行以上程序,但可不另做开题报告。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