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导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 3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和《陕西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对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安排做如下要求:
一、专业实践环节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累计参加工程专业实践不得少于8个月,没有工作经验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少于1年。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可参加短暂的校内或现场专业实践,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应及时进入基地开始工程实践阶段。在所在学院和导师的安排下,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现场科研课题,安排学生在校内有条件的实验室或校外现场开展专业实践环节。
(2)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的科研资源,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3)依托于学校与单位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企业工作站,由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根据需要选聘有实践经验的导师作为研究生的校外指导教师,协助校内导师做好研究生实践研究环节和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研究生进入相关单位实习,需与单位签署相关协议,并明确企业导师。协议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研究生在外实习期间的安全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
二、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9月17日(星期五)将《专业实践安排表》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据此汇总信息。(逾期或者更改企业导师信息原则上不予受理)
1.研究生院存档、审批资料
(1)《专业实践安排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陕西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企业导师审核表》
注意:针对全日制专硕外出实践,以上资料(2)不允许学生个人办理,学院收齐之后,研究生院统一签字盖章,予以审批。
2.各学院审批、存档资料
(1)《专业实践计划表》
(2)《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外出实践协议》
(3)《陕西科技大学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含专业实践工作日记)
注意:请各学院做专硕外出实践相关资料的审批和存档工作,研究生院将定期抽查审批存档情况,其中《陕西科技大学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待专硕实践结束之后收齐存档。
原则上专硕外出实践单位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或者延期实践,请学院统一于专硕实践答辩之前将《专业实践安排表(补)》交至研究生院。
三、基地建设
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参与和指导下,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广泛吸纳社会资源,主动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着力建设好一批高水平的专业学位教育实践基地,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构建产学研用结合的联合培养新机制,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长期、稳定的专业实践基地。
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