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导师、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学位档案(含学位申请材料、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学位授予材料三部分)作为研究生在校学习与授位的重要记录,应留存全面及时、真实完整。学位档案是用人单位查档和证明的重要校内凭证,是存档于学校,用于个人的重要材料。现面向2024年(冬季)申请学位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发布学位档案材料电子版,请依此页面下载、打印,具体要求如下:
(1)请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依据培养类型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电子版学位档案材料,并在答辩前、答辩中、答辩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学位档案材料按照学历博士、学历硕士二类单独编辑成册,所发版本已标记档案页码(如001、002、003...),请按各自类别进行下载,要求整本直接双面打印(A4纸张),不可选择部分打印,以免错码。所发电子版学位档案材料目录、标注页码(均要处于页面外侧)、每页要求内容和格式固定不变,不可改变材料的顺序和页面布局,不可插入其他内容页、空白页,在填写之前一定要检查以上打印效果是否符合要求,打印版本检查无误之后再行使用;
(3)“学位档案”中成绩单(源自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培养计划表由学院统一开具,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位决议由研究生院统一开具,请按照学位档案目录整理检查,学位档案材料依据目录页,材料顺序和页码与下发存档目录必须一致(页码在最外侧,后附其他资料统一用二次打码进行处理。)
(4)将已带有档案页码的成绩单、培养计划、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学位论文评阅书及其他材料等,按照各自类别档案目录顺序页码进行整理,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结束之后,检查页码是否在最外侧,页码是否相连;
(5)学位档案材料正式递交时,单人单本用蝴蝶夹夹住,不可装订;
(6)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必须配合学院做好学位档案材料的整理和提交工作,不得以任何事由和外出干扰档案材料的正常整理、检查和提交工作,如后续存档、用档过程中,对于发现材料有记录、信息、照片等重要缺失和问题的学生,将暂缓学位信息上报工作;
(7)学位档案提交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科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