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4年(冬季)拟授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位档案、学位论文递交等工作说明如下:
一、学位档案材料
1.《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博士学位决议》《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决议》由研究生院统一开具;
2.《成绩单》《研究生培养计划表》《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由各二级学院自研究生管理系统统一开具;
3.各学院统一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毕业)审批表》(一式两份)《攻读硕士学位(毕业)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版,收齐后按照通知安排前往研究生院、校办盖章;
4.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之后,根据审议结果,学院统一领回《档案备考表》《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博士学位决议》《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决议》等3个材料,其中《档案备考表》学院根据学位档案页码数进行填写,完毕后附于学位档案最后;;
5.学院组织人员按照学位档案目录,详细检查材料是否规范和完整,无问题者方可进行学位信息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1)检查档案专用页码是否连续和处于最外侧;
(2)检查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空白项未填写,涉及照片是否张贴;
(3)学位档案采用页码专用页(含二次打印技术),原则上本次不使用打码机进行打码;
(4)评阅书要求单面打印;
(5)学位档案中除目录页和备考表页不需要档案专用页码之外,其他均须有档案页码;
(6)学位档案用蝴蝶夹夹住,不可用订书针装订,材料集齐之后,按培养类型(学术型博士、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和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
(7)在向档案馆移交和后续电子化处理过程中,有问题者,学院配合处理,如档案中存在重大问题者,要求研究生返校配合处理;
6.学位档案暂存于各学院,移交时间和地点待定;
二、学位论文
1.电子版学位论文:学校开展的“学位论文终稿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涉及部分修改的学位论文要求重新上传,请相关学院按照操作(将其合格改为不合格),令其重新上传、导师审核,以确保电子上传版本与后续纸质胶装版本(送达国家图书馆和第三方平台)保持100%一致,学校直接将系统所传电子版和纸质版学位论文送予相关公开机构进行公开;
2.学位论文封皮领取:博士4张、学硕4张、专硕2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
3.学位论文纸质版《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要求导师和学生签字;
4.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学院统一收齐纸质论文,一摞每人现一本,学号由小到大排列,并暂存于学院;
三、时间要求
总体原则: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之前,拟审议的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材料(不含学校统一印制的材料)、学位论文纸质版(含电子版)都应集齐到位,并能够按照《关于2024年(冬季)研究生申请学位信息采集的通知》要求,填写、审核学位信息,由学院统一出具《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
1.学位论文电子最终版本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2:00,之后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终稿上传功能将自动关闭;
2.学位论文封皮领取:12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前来研究生院310办公室统一领回学位论文封皮;
3.学位论文纸质版本递交时间: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学院统一收齐纸质论文,一摞每人现一本,学号由小到大排列,并暂存于学院,资料到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12:00;
4.研究生院用印时间:待定;
5.关键档案插页领取:请于校学位会召开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前来研究生院310办公室领取《档案备考表》《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博士学位决议》《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决议》等3个材料;
6.学位档案材料递交时间:待定;
7.硕士学位证书(含证壳)领取: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之后,已审议通过者的学生将所有材料递交无误后,并无其他相关问题者由学院分发学位证书(含证壳);
四、其他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纸质版用印,请学院研究生秘书和辅导员协同,按照用印安排,以学院为单位前往校办统一盖印;
2.各学院根据《2024年(冬季)学位授位工作指南》细化工作,组织人员对学位档案等资料进行逐一核查;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科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