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导师、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
2025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须于本学期第11-14周期间完成,即2025年5月30日之前。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文件要求,请各学院贯彻执行《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http://yjsxy.www.sust.edu.cn/info/1220/12953.htm,相关要求补充如下:
1.各学院应按照学科、专业组织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确保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符合规定;
2.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应当在答辩前3天送达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
3.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当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审查学位论文质量、评定学位论文学术或专业水平;
4.学位论文答辩应以公开方式举行;
5.切实保障学位申请人依照程序完成答辩环节,确保答辩质量;
6.各学院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检查和监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7.研究生院将组织校级督导对各学院答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8.答辩工作结束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当根据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在对本学院学位评定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以会议方式投票表决,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及其它附加决议,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9.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科
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