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3年(夏季)拟授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位档案、学位论文递交、学位证书印制及材料发放安排如下:
一、学位档案材料
1.《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博士学位决议》《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决议》由研究生统一开具;
2.《成绩单》《研究生培养计划表》《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由学院自研究生管理系统统一开具;
3.各学院统一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毕业)审批表》(一式两份)《攻读硕士学位(毕业)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版,收齐后按照预先安排前往研究生院、校办盖章;
4.学院统一领回《档案备考表》,学院根据学位档案页码数进行填写,完毕后附于学位档案最后;
5.学位档案材料到齐之后,按顺序或装于档案袋、或用蝴蝶夹夹住,不可用订书针装订;
6.学院组织人员按照学位档案目录,详细检查资料完整性,检查档案专用页码是否连续和处于最外侧,检查内容是否齐全,涉及照片是否张贴,页码是否连续,是否有空白项未填写,学位档案无问题者,及无其他手续方可发放学位证书和电子备案;
7.学位档案暂存于各学院,移交时间和地点待定;
8.在向档案馆移交和后续电子化处理过程中,有问题者,学生要积极配合处理,如档案中存在重大问题者,要求研究生返校配合处理;
9.本次学位档案采用页码专用页(含二次打印技术),原则上本次不使用打码机进行打码;
10.强调:评阅书单面打印。
二、学位论文
1.电子版学位论文:学校开展的“学位论文终稿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涉及此修改的学位论文要重新上传。请各学院按照操作(将其合格改为不合格),令其重新上传、导师审核,以确保电子上传版本与后续纸质胶装版本(送达国家图书馆、CNKI、万方、档案馆)保持100%一致,学校直接将系统所传电子版和纸质版学位论文送予相关公开机构进行公开。电子正式版二次提交、导师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12:00;
2.学位论文封皮领取:博士4张、学硕4张、专硕2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领取时间:2022年06月19日9:00-18:00);
3.学位论文纸质版《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要求导师和学生签字;
4.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学院统一收齐纸质论文,一摞每人现一本,学号由小到大排列,并暂存于学院,资料到位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2日12:00);
5.学位论文材料移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待定。
三、学位证书和优秀硕士证书
1.学位证书印制和优秀硕士证书印制由研究生院负责完成;
2.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领取证芯,在张贴照片、校办用印之后,暂存至研究生院,待学生材料递交无误后,无其他问题者即可由研究生秘书统一领回学位证书(含证壳),领取时间待定;
3.授予博士学位者,按规定须公示三个月,无异议后方可领取学位证书。鉴于学生就业需要,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之后,待学生材料递交无误后,无其他问题者,学生个人根据需要由研究生院开具《博士学位授予证明》。
四、其他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纸质版用印,请学院研究生秘书和辅导员协同,按照用印安排,以学院为单位前往校办统一盖印;
2.各学院根据《2023年(夏季)学位授位工作指南》(工作人员使用)细化工作,组织人员对学位档案等资料进行逐一核查。
研究生院学位科
2023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