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2级和2023级研究生: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陕科大校研[2021]7号)相关安排,现对2022级和2023级非定向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展2024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2022级和2023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评选比例为(以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为基数):一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为60%,二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为40%,奖励金额分别为1.5万元和1万元。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选比例为(以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为基数):一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不高于15%,二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不高于25%,三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不高于35%,奖励金额分别为:0.5万元、0.3万元、0.2万元。
一、评选范围
(一)参评对象
2022级和2023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
1.未缴清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
2.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门次或中期考核成绩“合格”以下;
3.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
4.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
证属实;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
6.无正当事由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
二、评定机构与职责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财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工作人员任委员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院上报材料的审批工作。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一般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主管研究生教育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以及各班班长任委员,主要负责申报材料的核实、汇总、计算、评选组织、公示和上报工作。
3.各参评班级成立研究生奖学金申报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和相互监督等基础性工作。
三、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11月11日-26日:各学院上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名单(纸质版一式一份);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经各班奖学金申报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步核实、汇总后提交学院。
学院统计汇总参评研究生的综合积分并排序,并召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会,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学业奖学金指标确定等次;获奖结果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审核,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11月26日的17点前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分数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一份)及附件1、附件2、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名单(纸质版)一同上报研究生院,电子版发至管理科邮箱skdyjsglk@sust.edu.cn。
11月27日-12月10日:学校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审批。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参评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取消该生本年度参评资格,并给予校纪处分。
3.请各学院按时上报评定材料,学生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以学院为单位,一级学科不足 10 人可入本学院相近一级学科参评(由所在学院确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指标分配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评选过程中,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交叉及自设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均需将相应材料提交至一级学科所在学院进行统一评审。
附件: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申请表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分数汇总表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样表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4 年 11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