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0级、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陕科大校研[2021]7号)相关安排,现对2020级、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评选比例为(以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为基数):一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不高于15%,二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不高于25%,三等学业奖学金比例不高于35%,奖励金额分别为:0.5万元、0.3万元、0.2万元。
一、评选范围
(一)参评对象
2020 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
1.未缴清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
2.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门次或中期考核成绩“合格”以下;
3.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
4.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
6.无正当事由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
二、评定机构与职责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财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工作人员任委员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院上报材料的审批工作。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一般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主管研究生教育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以及各班班长任委员,主要负责申报材料的核实、汇总、计算、评选组织、公示和上报工作。
3.各参评班级成立研究生奖学金申报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和相互监督等基础性工作。
三、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11月3日-17日:各学院上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名单(纸质版一式一份);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经各班奖学金申报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步核实、汇总后提交学院。
学院统计汇总参评研究生的综合积分并排序,并召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会,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学业奖学金指标确定等次;获奖结果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审核,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11月17日的17点前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分数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一份)及附件1、附件2、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名单(纸质版)一同上报研究生院,电子版发至管理科邮箱skdyjsglk@163.com。
11月18日-28日:学校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审批。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参评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取消该生本年度参评资格,并给予校纪处分。
3.请各学院按时上报评定材料,学生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4.奖学金评定以学院为单位,一级学科不足 10 人可入本学院相近一级学科参评(由所在学院确定)。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2 年 11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