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以下简称“成果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现就征集研究生创新成果参展作品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展成果作者的资格、参展成果范围及参展成果限额
(一)参展成果各作者的资格
全体在学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或已经获得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参展成果类别和范围
本次成果展分工科类、理科类、文科类(含文科和术科)。工科类、理科类参展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成果、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发明专利、已转化的成果等。
文科(含术科)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其中,术科参展成果还可以是: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成果;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 的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申请的专利或已转化的成果等。
申报成果为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专著的,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申报成果为专利的,应已获得专利授权,且研究生排名前三位内,申报成果为已转化应用的,研究生在完成人中应排前三位内。成果展作品应重点突出研究成果转化和成果应用。
(三)参展成果限额
各单位三类成果均可申报,参展成果限额依据学院研究生规模确定。600 人以上的,每个单位限报 10 项;500-599 人的, 每个单位限报 8 项;400-499 人的,每个单位限报 7 项;300-399 人的,每个单位限报 5 项;100-199 人的,每个单位限报 2 项;100 人以下的,每个单位限报 1 项。留学生作品申报不占各单位成果名额。
二、参展成果的申报材料
1. 申报成果需填写《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 1)纸质版一式 5 份(A4 纸正反打印)及电子版(电子版名称由学院名称+成果名称组成);成果展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 2)复印件一式 1 份(含目录,A4 纸尺寸,须与原件相符);各学院在限额范围内,经院级评审后汇总拟推荐申报成果并填写《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拟参展成果汇总及排序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 3)。
2. 各学院于 5 月 15 日17:00前将所有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承办单位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1B-3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rk18439745877@163.com。
三、参展成果的选拔及评奖
学校将于 5 月 17 日对各学院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审核,并公布复赛名单,初评通过的作品暂定于 5 月 20 日15:00进行现场答辩(PPT 汇报)。由专家组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并根据打分结果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获奖成果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确定代表我校参加省赛的成果。代表学校参展的成果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将参加陕西省第八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评选,大赛组委会按类别分别设立高质量成果 A、B、C三档。参赛获奖作品参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给予相应加分。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应对本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在研究生和导师中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好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这个平台,充分展示我校研究生的创新实践成果。
2. 学院应对申报的成果及附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发现有任何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取消申请人的参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各学院在遴选推荐作品时,在注重作品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社会效益等基本标准的基础上,侧重成果的转化应用。
五、工作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研工部) 卢文玉 029-86168203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符恒 029-86168577
工作 QQ 群:702609209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