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科技大学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响应《陕西科技大学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研究生院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转变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特向全校师生员工做出如下承诺:
第一条 履行职责,遵守制度
1. 严格履行岗位责任,明示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杜绝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岗,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玩电脑游戏、炒股和看娱乐性影视视频。
第二条 实行首问负责制。
2. 首问负责制适用于研究生院全体工作人员。制度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有问必答、有疑必释、礼貌热情、办事高效。
3. 制度规定师生来访时,各科室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要求首问责任人要主动、热情的接待来访(来电)师生,对师生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都要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杜绝推诿现象。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之其办事机关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要让师生多跑或白跑。对非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师生来访事由,负责引导其到相应科室或部门,让来访师生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事。
4. 基本原则:
师生办事,热情周到,问明事由,详细解答;
本职范围,当场解决,复杂问题,及时传达;
首问负责,不推不诿,有问而来,满意而归。
第三条 实行限时办结制
5. 实行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承办人要及时告知办事人员所办事项的政策依据、办理程序、办结时限以及必须提供的资料。研究生院限时办结制度如下:
(1)招生科
各二级单位或学生个人提交的申请、咨询或需要办理的事宜,招生科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予明确答复。
答复意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必须符合党的各项纪律要求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态度明确,用词准确。
杜绝办事拖沓,答复含糊不清现象;凡能当日办结的事项,绝不拖到次日;凡有时限规定的事项,绝不超出时限。
(2)培养科
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基础上,简化办事流程,节约师生办事时间。
凡涉及常规事务性办理或咨询,当即予以办理和答复,并严格按照章程办事,绝不拖延。
凡涉及特殊事务性办理,需要请示主管领导或部门交叉协调,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出明确答复,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对学校或单位领导交办的事项,按交办时限办理,未明确时间要求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落实。
需提交学校或上级部门研究审批的事项,一般应在收到批复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或落实。
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应按时间要求及时办理与回复。
(3)学位管理科
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总体安排及注意事项: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以网页形式发布通知。
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反馈:收到盲审评阅书后10分钟内将评阅书复印件反馈学生。
导师遴选结果的落实:校发遴选文件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颁发新聘导师聘书。
回复导师及研究生提出的问题:能当时解决的立即回复,不能当时解决的详细记录后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并跟踪结果。
(4)综合科及博管办
做到有事及时协调,即办即结。
办理博士后进出站业务,耐心解答;若材料齐全,在2周内到上级部门予以办结。(省博管办每周办理一次博士后业务)
第四条 实行服务承诺制
6. 实行服务承诺制,对于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办事流程等向校内外公开并做出承诺,并在实际工作中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供优质服务。
研究生院服务承诺:公平、高效;
及时、准确;
耐心、细致。
第五条 各科室具体负责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的实施。
7.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落实“三项要求”的第一责任人,把推行“三项要求”作为各科室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
第六条 接受师生监督和投诉。
8. 设立公开投诉电话(029-86168203)、投诉信箱(yjsy@sust.edu.cn),广泛征集各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将首问负责制落实情况列入年终考核。
9. 本年度内被举报或投诉的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年不能评优,对部门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当事人和该科室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