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博士后项目和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3】11号)文件精神,经各设站单位层层把关,省博管办集中核查,专家函评,会评,有156个项目获得了专家推荐,其中特别资助12个,一等资助38个,二等资助106个。我校博士后欧阳海波获得一等资助,博士后孔新刚、周建华获得二等资助。
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资金是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基地博士后优秀科研项目的启动和补充资金。资助标准为:特别资助10万元,一等资助4万元,二等资助2万元。每年评审一次,4月份申报,8月份公布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