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我校召开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培训会。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负责人、评估材料执笔人,支撑材料整理负责人、研究生秘书,以及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院长陆赵情主持。
会上,研究生院副院长鲍艳从合格评估总体要求为切入点,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和《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对2014-2019年合格评估与2020-2025年周期性合格评估进行了比较,详细讲解了周期性合格评估自我评估和专项合格评估的具体流程、评估范围与内容,以及《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等评估材料的撰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在培训会上,陆赵情对评估后续工作如何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希望各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建议各学院成立稳定的学位授权点评估小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评估的各项工作。二是夯实基础,攻克难点。评估周期较长,应注意保持学位授权点状态信息相关公共数据的连续性,以及学位点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数据的匹配度。三是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各参评学位点要充分利用好本轮评估机会,对标自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评估发现问题、提高质量、凝练特色。针对已完成专家进校的学位点,他指出要根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评估专家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关系到高水平大学建设、研究生招生规模、学位授权点增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