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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2024-11-19        点击:

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1119日开展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基本原则

招生资格审定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陕科大校研[2024]21号)(附件1)执行,招生资格学科(或专业类别)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于其他院系教师的申请原则上必须受理。

2. 审定范围

   拟申请2025年我校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所有教师。

备注:

1)2016年以前遴选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直接认定具有2025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2)已被校人才工作小组认定为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按照人事合同确定2025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3)如果以上(1)、(2)人员所认定的学科(或类别)、招生层次发生调整,则需新调整的学科(或类别)按照陕科大校研[2024]21文件要求及程序进行申请。

3. 个人申报时间

2024年111910:00——1125 10: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4. 申请流程

申请人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完成申请教师信息的汇总、审核工作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形成博士、硕士招生资格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及招生资格名单,并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学位科审核、汇总→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并进行公示正式发布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名单。

5. 时间节点、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附件2)

6. 若教师人事关系(如学工部等)不在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在申请博士和硕士招生资格时,将个人基本信息中“所在学院”更改为待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后即可正常申请。

7. 请各学院对招生资格审定工作统一规划、严格把关,按时报送《博士、硕士招生资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博士、硕士招生资格审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4)

8.学院需对博士和硕士招生资格名单进行公示,上报研究生院后再更改和调整

9.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认真审定申请人的年龄、(协助)指导研究生情况及提交的学术成果/科研项目,若发现弄虚作假者,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陕科大校研[2024]21号)相关规定,取消当年申请资格。


序号

 

姓 名

办公电话

1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老师

86168261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任老师

86168688

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老师

86168659

4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老师

86132711

5

机电工程学院

贺老师

86621740

6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魏老师

86168305

7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许老师

86168305

8

经济与管理学院

郭老师

86168550

9

化学与化工学院

郭老师

86168830

10

设计与艺术学院

安老师

86132762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老师

86132535

12

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

老师

86168320

13

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

老师

86168320

14

文化与教育学院

王老师

86132807

学位科咨询电话:029-86168202,联系人:老师

研究生院学位科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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