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附件1)、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2号)(附件2)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决定在原有专家库的基础上,更新、完善此数据库的有关信息。为做好我校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以及高等学校评估等工作。
二、填报内容
请报送负责人将专家信息填入《专家信息汇总表》中(附件3),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填报内容包括三部分:
(一)上报新增专家信息:上报上一年度未入库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删除不适宜专家信息:删除因存在师德师风问题不适合继续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的专家;
(三)更新在库专家信息:根据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
四、填报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保证我校参与各项评估评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安排专人负责专家库更新工作,坚决做到不遗漏每一位专家。
(二)专家库更新主要涉及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因此务必做好专家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三)《专家信息汇总表》第一、二行为示例行,报送负责人及拟入库专家填报前应认真阅读《专家库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4)、《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5),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填报,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和式样,否则无法完成正常上报数据工作。本次专家信息用于全国研究生教育各类评估监测等评审工作,教育部学位中心将对专家进行身份验证后方能入库,信息不符或错误的专家将不能入库,因此务必做好信息校对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请各学院报送负责人于3月6日(周一)上午12点前将填写完成《专家信息汇总表》(最终版)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质量监控科邮箱(skdyjszljk@126.com),同时将《专家信息汇总表》和《陕西科技大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报送情况工作报告》(附件6)纸质版经学院主管领导审阅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监控科(逸夫楼3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宁宁 孔翠花
联系电话:029-86132686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