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现将开展第三届“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 实施《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开放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
2. 开展第三届“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 地”评选申报工作(以下简称示范基地)
(1) 申报单位:符合《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的培养单位申报,经2014年和2015年审批的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可参加此次申报工作。
(2) 请申报单位认真总结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按照《管理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撰写、填报申请材料(附 件二、附件三、附件四),于2017年4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E-mail:zhengkeyan@sust.edu.cn
附件:
1.《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开放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表
3.申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信息表
4.基地建设情况及经验介绍(框架)
5.获得第一届“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荣誉称号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