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研究生院从2016年起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终稿进行全面审查。审查范围为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的全体研究生学位论文终稿。审查时间为各分学位委员会召开后,校学位委员会召开前。
一、对学位论文终稿全面审查
1.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每学期共进行两次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查。第一次在学位论文评审开始前进行,检测结果的处理按照《陕西科技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第二次由研究生院学位科统一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全体学位论文终稿提交至“学位论文学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第二次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重复率在30%以上至40%(含)之间者,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重新认定,认定不通过则“推迟半年,重新申请”,第二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直接参加盲审;
(2)重复率在40%以上至50%(含)之间者,推迟一年,重新申请,第二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直接参加盲审;
(3)重复率在50%以上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2.学位论文初步审查
由研究生院对全体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终稿初审,重点考察两方面内容:学位论文字数、格式、结构合理性;学位论文与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的一致性。对于初审不合格学位论文直接列入“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名单,初审结果以学院为单位反馈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学位论文抽检评议
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由研究生院质量监控科以博士、硕士一级学位授权点为类别组织专家进行,抽检评议结果反馈至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抽检范围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终稿全部参加抽检评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终稿抽检评议采用初步审查、按比例抽取、重点抽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初步审查:初审不合格学位论文列入专家审查名单;
按比例抽取:随机抽取比例为20%,不足1本以1本抽取;
重点抽取:陕西省学位办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其指导的在校生学位论文终稿连续三年参加专家评审;省学位办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终稿抽取比例为50%。
(2)抽检评议
专家审查采用双盲评审,隐去论文作者和评议专家信息,由研究生院聘请校内外专家(以校外专家为主)评议。学位论文送1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3)论文抽检结果及处理办法
论文抽检结果共分为四个类别:优秀论文(大于90分(含));良好论文(大于75分(含),小于90分);一般论文(大于60分(含),小于75分);存在问题论文(小于60分或主体部分存在严重错误)。
论文抽检结果反馈各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评审结果为“一般论文”的研究生须按照专家意见修改,于校学位委员会召开前通过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议;评审结果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研究生至少延期半年,第二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直接参加盲审。
二、其他
对于连续两次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终稿审查中未通过的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将不再受理该生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只能按照一定程序申请毕业答辩。
审查通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本由研究生院学位科直接提交至国家图书馆,不可替换更改。
以上内容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吕晶;电话:029-86132686;邮箱:lvjing@sust.edu.cn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