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陕科大校研〔2018〕8号),现对2018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以入学时档案转入我校为准)开展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分三档:5000元、3000元、2000元,比例分别为参评人数的:15%、25%、35%。
一、评选范围
本年度无处分记录、无拖欠学费及住宿费的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2018级推免生奖学金参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二条执行。
1.综合排名在各学院符合条件总人数前40%的推免生,享受8000元奖学金;
2.综合排名在各学院符合条件总人数40%后的推免生,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二、组织及职责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研工部)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工作人员任委员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指标分配方案、学院上报材料审核等工作。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以及各班班长任委员。主要负责申报材料的核实、汇总、计算、评选组织、公示和上报工作。
3.各参评班级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和相互监督等基础性工作。
三、评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填写《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申请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师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及加分材料原件交至各班奖学金申报工作小组。
2.各班奖学金申报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实、汇总,将结果及申报材料报学院研究生秘书和辅导员。
3.各学院辅导员负责汇总每个学生的德育积分,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统计汇总每个研究生的积分并排序,在汇总表对综合排名前40%的推免生进行标注,公示无误后报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根据学业奖学金实际参评人数下拨指标。
6.各学院根据学业奖学金指标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后,将结果及申请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7.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时间安排
11月18日-19日:学院上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11月18日-20日:学生下载表格,填写,导师签署意见,并上交申请材料;
11月20日-22日:学院统计汇总参评研究生的综合积分并排序,同时在汇总表内对综合排名前40%的推免生进行标注,公示无误后,将汇总表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
11月23-24日:研究生院下达各学院学业奖学金指标;
11月25日-29日:各学院根据指标确定学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并公示5个工作日,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一并上报研究生院;
11月29日-12月6日:学校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参评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取消该生本年度参评资格,并给予校纪处分。
3.请各学院要按时上报评定材料,学生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4.奖学金评定以学院为单位,一级学科不足10人可入本学院相近一级学科参评(由所在学院确定)。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