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
创建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研工部2023年第三批“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规划,5月将启动校内推荐工作,现就申报材料提交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提交申报材料的研究生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2024年12月底前未撤销)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以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三年来(指2020年3月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所在单位的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提交申报材料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进展,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乡村振兴中有突出表现。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二、工作要求
(一)参与范围
1.2022年12月获评校内研究生样板党支部(6个)和研究生党员标兵(14个)的支部和个人;
2.未获评校内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或党员标兵,经学院党委评估,有突出亮点适合推荐参与申报的支部和个人。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本次提交材料将作为我校参评2023年度全国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的重要依据。请勿重复提交原申报材料(2022年底的参评材料)。
2.各学院党委要结合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和党员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符合度、代表性、典型性,充分学习已获批成功的典型经验,主动统筹学科、学院优势资源,深挖特色,突出亮点,凝练文字素材。
3.支部提交《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和《支部工作纪实案例》(选择有代表性的支部工作案例,按照工作背景、做法、成效与启示三部分,图文并茂进行生动展示,2500字以内)。
4.标兵提交《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附件2)和《党员先进事例》(结合个人成长经历,讲述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长征路上奋勇搏击的思考和作为,体现研究生身边榜样的带动力量,2500字以内)。
5.相关材料请于2023年5月9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箱(ygb@sust.edu.cn)。各学院党委可推荐研究生样板党支部0-1个,研究生党员标兵0-1个。
研工部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