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士研究生英语成绩计算公式:
英语总成绩=50%*第一学期成绩(英语综合*60%+平时成绩*20%+口语成绩*20%)+50%*第一学期成绩(英语综合*60%+平时成绩*20%+口语成绩*20%)
2.凡是英语课程修完时,英语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及格,应参加补考。在学期末,需申请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低年级研究生的英语期末考试。如参加的某一学期期末考试卷面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视为补考通过,但补考成绩统一计为60分;
3.如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英语课程补考仍未通过者,可申请参加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组织的清考,清考成绩60分及以上者,方可申请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清考未通过者不能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