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2017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陕科大校研[2018]8号)相关安排,现对2017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以入学时档案转入我校为准)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评选比例为(以符合参评条件研究生为基数):一等学业奖学金15%,二等学业奖学金25%,三等学业奖学金35%,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
一、评选范围
本年度无处分记录的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以入学时档案转入我校为准;不含推免生、优研计划、MBA)均可申请。
注:在2019年获国家奖学金的2017级硕士研究生直接认定为一等学业奖学金,占学院一等奖学金名额,不予金额奖励。
推免生奖学金参照《陕西科技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入学奖励办法》执行,优研计划研究生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二、组织及职责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财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工作人员任委员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院上报材料的审批工作。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一般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以及各班班长任委员。主要负责申报材料的核实、汇总、计算、评选组织、公示和上报工作。
3.各参评班级成立研究生奖学金申报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和相互监督等基础性工作。
三、评定程序
1.本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采取线上形式进行。未返校研究生通过手机微信“iS科大”申请;返校研究生可登录学校官网(校内网),进入首页“综合门户”申请,同时也可通过手机微信“iS科大”申请。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
2.各学院制定本学院学生思想政治评价体系,对学生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给出德育分数(满分10分),并在流程中填写。
3.导师对研究生创造性成果真实性、学术能力、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并给出得分(满分10分),同时在流程中填写。
4.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依据“创造性成果积分”相关规定,对研究生成果逐项评分并在流程中填写。待研究生申请流程结束后,对本学院研究生原始积分进行汇总、计算,确定奖学金等级,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同时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汇总表(研三)》(附件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上报研究生院(研工部)。
5.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
四、时间安排
5月20日—23日:学院上报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研究生进行在线申请;
5月24日—29日:学院评审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工部);
5月30日—6月7日:学校评审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6月15日前:完成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参评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取消该生本年度参评资格,并给予校纪处分。
3.请各学院按时上报评定材料,学生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4.奖学金评定以学院为单位,一级学科不足10人可入本学院相近一级学科参评(由所在学院确定)。
5.奖学金评定采集的学生信息、银行卡号等基本信息均由“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出,请各位研究生务必确保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6.SCI收录论文的分区和影响因子按照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填写,请登录www.fenqubiao.com(用户名:sxkjdx,密码:666666)查询。
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
序号 |
学院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1 |
轻工 |
9 |
15 |
20 |
2 |
材料 |
9 |
14 |
20 |
3 |
环境 |
4 |
7 |
9 |
4 |
食品 |
6 |
10 |
14 |
5 |
机电 |
10 |
16 |
23 |
6 |
电控 |
6 |
10 |
13 |
7 |
电智 |
4 |
7 |
9 |
8 |
经管 |
1 |
2 |
3 |
9 |
化工 |
12 |
19 |
27 |
10 |
设艺 |
8 |
14 |
20 |
11 |
马院 |
3 |
5 |
8 |
12 |
文理 |
4 |
6 |
9 |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