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关于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暂行办法》(后简称《暂行办法》),研究生院将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后,校学位会召开前对2023届(冬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开展终稿全面审查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审查范围
2023年冬季拟申请学位的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审查环节
学位论文终稿审查分为第二次重复率检测和学位论文(定稿)评审两个环节。
三、终稿全面审查相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电子版学位论文
1.非盲审版学位论文。以研究生院学位科对学位论文提交要求为准,各学院督促拟授学位研究生于12月7日18:00前将学位论文(答辩后的定稿)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质量监控科将从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后进行学位论文二次查重工作。
2.盲审版学位论文。各学院于12月7日18:00前统一将盲审版电子学位论文提交至研究生院质量监控科邮箱(skdyjszljk@126.com),盲审版学位论文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为同一版,定稿盲审格式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盲审印制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所有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时,论文命名规则为“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论文题目中不能出现“+、-、/”等非文字字符,文档禁用“宏”。
(二)纸质版材料
各学院于12月8日11:00前统一将下述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质量监控科。
1.盲审版学位论文1份
2.教育部送审平台评审专家意见(评阅书复印件)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如硕士有“增评”现象的学位论文需要提供5份,博士有“增评”现象的学位论文需提供7份专家评审意见;为保证评审的公平性,所提供的专家评审意见隐去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学生姓名。
3.修改说明表1份
修改说明表,即《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用于学位论文终稿审查,见附件)。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本次学位论文终稿全面审查工作将组织评审专家审查本次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是否在导师指导下按教育部送审平台评审专家修改意见、答辩小组成员修改意见、院评定分委员会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
注意:《修改说明表》最后一页指导教师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审定意见、导师签字、主席签字务必填写,但评定意见切忌出现学生姓名。
四、其他
1.本次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均按100%进入学位论文终稿评审阶段。
2.研究生院不接收研究生个人提交的任何材料,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不予上校学位委员会审批,责任自负。
3.所提供的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发现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根据相关文件予以处理。
4.质量监控科将及时向各学院反馈全面审查结果。同时,依据《暂行办法》,对审查中存在问题论文的研究生将予以相应处理。
5.若有其它事宜请及时与质量监控科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孔老师
办公室:逸夫楼309
联系电话:86132686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