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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2-09-05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0年获批的“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教〔2020〕198号)批准设立的项目(我校获批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项目自查。主持人对照项目申报书约定的预期成果进行自查,并于2022年9月13日前将《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及研究成果支撑材料。

(二)2022年9月14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审核,各项目组需以PPT形式进行汇报(限时10-15分钟)。

(三)2022年9月15日前,学校组织系统填报。

三、其他

(一)研究成果为发表的学术论文等,需提供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成果为教材或专著等,请提供相应教材或专著。

(二)学校上报材料之后,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将再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议,重点审议项目预期成果完成情况。根据专家审议结果,研究确定项目结题验收结论。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验收结论为“优秀”“合格”的项目,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证书》。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将减少项目所在单位下一轮项目申报数量,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2年9月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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