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文件部署,省学位委员会工作安排,各学位授予单位自2016年起,于每年4月10日前将本单位自主调整学位授权点工作相关材料报送至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2016年学位授权点增列工作已于4月份顺利完成, 现已撤销美术学、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数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的学位授权点2017年即可开始招生。目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将2017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1.2016年12月5日前: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及相关申报材料;
学术学位授权点填写《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专业学位授权点填写《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
2.2016年12月9日:组织召开申报增列学位授权点校内专家评审会;
3.2016年12月20日: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2017年拟增列学位授权点名单;
4.2017年1月5日: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校评审;
5.2017年1月15日前:向省学位办报送有关材料。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学位授权点布局和未来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充分调研,整合资源,寻求各方支持,统筹规划,合理有序地做好学位授权点增列工作,为学位点未来的人才培养和专项评估奠定好基础。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