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附件1)、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1号)(附件2)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决定在原有专家库的基础上,更新、完善此数据库的有关信息。为做好我校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承担全国博、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也会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部分专家参与专业学位案例评审、专业学位认证、研究生党建双创、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学位授权审核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要求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推荐要求:
(一)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二)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填报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填报内容包括三部分:
(一)上报新增专家信息:上报上一年度填报结束后新聘任的,以及上年度未入库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删除不适宜专家信息:删除因不适合继续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而不再推荐的专家;
(三)更新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在库专家的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务必重新填写更新)。
专家信息填在《专家信息汇总表》(含在《专家库结构及填写说明》)中。
四、填报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保证我校参与各项评估评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安排专人负责专家库更新工作,坚决做到不遗漏每一位专家。
(二)专家库更新主要涉及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因此务必做好专家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三)《专家信息汇总表》第一、二行为示例行,报送负责人及拟入库专家填报前应认真阅读《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专家报送模板2022年与2021年对比提要》(附件4),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填报,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和式样,否则无法完成正常上报数据工作。本次专家信息用于全国研究生教育各类评估监测等评审工作,教育部学位中心将对专家进行身份验证后方能入库,信息不符或错误的专家将不能入库,因此务必做好信息校对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请各学院报送负责人于3月28日(周一)上午12点前将填写完成《专家信息汇总表》(最终版)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质量监控科邮箱(4623@sust.edu.cn),《专家信息汇总表》和《陕西科技大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报送情况工作报告》(附件5)纸质版经学院主管领导审阅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监控科(逸夫楼3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宁宁
联系电话:029-86132686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8日